北京时间:

| 首页 | 怀柔人大简介 | 常委会简介 | 人大代表 | 决议决定 | 会议纪要 |

 
怀柔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进一步实施依法治县的决定
(2000年1月28日怀柔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不仅是党的基本治国方略,也是国家宪法的重要原则;不仅体现了党的意志,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也体现了国家的意志,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几年来,在县委的领导下,我县的依法治县工作,经历了不断探索和实践,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与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与《北京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还有很大差距,与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不适应。
为切实把依法治县工作抓实、抓好,推动我县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依法治县的指导思想
    进一步实施依法治县,要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从实际情况出发,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对我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进行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依法治县工作水平。依法治县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实施宪法和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动员、组织和带领全县人民,全面推进各项事业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转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为把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项事业纳入法制轨道而努力奋斗。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不懈地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大青少年和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县、乡(镇)、局(公司)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要将法制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和内容。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人事管理部门,要制定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考核制度。提交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要报告其学法执法实绩,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守法意识。要加大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发挥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导作用,要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规划之中,提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并将这项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强化社会各有关部门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增强青少年的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对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教育要强化用工单位的责任,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将法制教育与外来人口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新闻媒体宣传是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渠道,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的作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
    三、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政府及其各部门要依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行政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到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坚持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的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实行执法责任制度。建立以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个部门、层级和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将执法的目标、要求和程序具体化,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并认真落实。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提高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化程度。
    县政府要制定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深化改革,维护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党和人民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要强化司法机关惩治犯罪、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要继续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增强程序化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执行力度,下大力量解决执行不力的被动局面,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要全面落实办案责任制、案件复查制和错案追究制。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人民警察法,健全考核录用、资格考评、选拔任用和辞退等人事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树立公正严明、热情服务的司法形象。
    五、强化民主管理意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全面实行“村务公开”,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基本实现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要全部实行厂务公开。企业经营管理、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情况,要向职工群众公开,保障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在其他行业和单位,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依法治理活动,扩展人民群众参与讨论、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性事业的领域。
    六、加强监督,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定职权,要全面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工作,强化对“一府两院”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使职权活动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执法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反馈、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把监督权同任免权结合起来,加强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和述职评议。要加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注重加强审计、监察等行政部门的作用。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法院、公安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违法行为的监督。要加强公、检、法互相制约和各自的内部制约。要加强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并逐步做到各项监督制度化和法律化。
    七、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领导
    依法治县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历史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在执法、司法和普法教育等方面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要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领导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成立领导机构。要把依法治县的工作任务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组织考核落实情况,并同奖惩任免挂钩。县、乡(镇)人大在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中,要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主导作用。

 

怀柔区人大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