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夜市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夜市经营户的燃气安全防范意识,结合“城市运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近日,区城市管理委组织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支队、城管执法队、属地、供气企业等单位开展批发市场、夜市燃气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严查燃气供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户,责令供气企业采取限期停气措施。二是严查“送气下乡”惠民气、居民议价气等民用气用于经营活动使用问题。三是严查燃气供应企业不符合燃气经营许可条件要求,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决定的要求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本次联合执法共检查批发市场、夜市2个,检查液化气用户35家,责令限期停气整改2家,收回议价气钢瓶20支,取消“送气下乡”惠民气使用资格4户。
责任编辑:崔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