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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市政管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09-02-24 00:00    来源:怀柔区市政管委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市政管委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http://www.bjhr.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怀柔区市政管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柔区兴怀大街18号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1400;电子邮箱:szgw@bjhr.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机关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管委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为此,专门配备了11名兼职工作人员,制定执行了《怀柔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依申请政府信息答复不予公开工作预案》、《怀柔区市政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录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工作制度(试行)》、《怀柔区市政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怀柔区市政管理委员会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规范(试行)》等。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在政府开辟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档案馆的基础上,还开辟了市政管委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办公室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市政管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在政府信息网上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知晓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3.9%;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行政职责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86%;业务动态类信息2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1%。 

  (二)公开场所 

  共设立5个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具体包括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编制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广大群众获取本单位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机关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答复情况 

  本机关2008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市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一)行政复议 

  本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本机关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机关按照《条例》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查阅方式有待优化;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有待提高;由于人员紧张,所有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全部为兼职,兼职人员工作任务繁重,信息公开工作有时完成的不是很严谨。 

  2009年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整合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形式;四是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查阅服务作用;五是合理安排兼职人员的工作任务,加强网站信息管理的系统维护培训学习。 

怀柔区市政管委

二〇〇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