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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31 00:00    来源: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情况。

  怀柔信息网站(http://www.bjhr.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概述

  按照《条例》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和帮助下,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科委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按要求定期向区政府确定的三个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移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制文件、认真开展接受公众咨询、申请、答复等工作、按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我委的政府信息,及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报告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机关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0%;法规文件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业务动态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0%。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落实上级相关部门的各项要求,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查询为原则,采取公开查询的形式,在网站主动公开科委相关信息。同时印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纸质文本,明确了受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受理电话,方便群众和其他组织查阅,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众通过登陆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询科委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我委定期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移送主动公开纸质文件以方便公众的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没有收到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委将进一步办好怀柔科委网站,提高民众对我委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并向其他政府信息工作成绩显著的职能部门学习,结合本机关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