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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28 00:00    来源: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23号;邮编:101400;电子邮箱:fgw@bjhr.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机关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展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主要公开渠道

  怀柔信息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本机关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详细类别53个,使各类文件的归类更加清晰;方便公众查阅全市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5条,占总体比例的33.7%,其中机构职责1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介绍7条,机构设置16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的1.4%;规划计划类信息19条,占总体比例的25.6%,其中规划13条,计划6条;行政职责类信息15条,占总体比例的20.2%;业务动态类信息14条,占总体比例的18.9%,其中子目录中突发公共事件类1条,形势分析类13条。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区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中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08年本机关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16人次,占总数的100%。

  (二)答复情况

  本机关对公众咨询的回复率100%,做到专人负责、即时回复,确保群众满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8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本机关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2009年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机关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系统升级,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便民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各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在主页上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更快速的查询政府信息。

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