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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08 00:00    来源: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指挥中心联系(地址:怀柔区开放路56号;邮编101400;电子邮箱cgdd@bjhr.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机关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执行了《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依申请政府信息答复不予公开工作预案》、《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录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工作制度(试行)》、《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怀柔城管大队档案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城管大队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在政府信息网上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知晓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5.6%;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8%;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9%;行政职责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3%;业务动态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4%。

  (二)公开场所

  共设立5个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具体包括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编制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广大群众获取本单位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机关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答复情况

  本机关2008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本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一)行政复议

  本机关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本机关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查阅方式有待优化;由于人员紧张,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兼有其他工作职责,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严谨性和深入度不够。

  2009年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二是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整合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形式;四是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查阅服务作用;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化服务意识。

怀柔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二〇〇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