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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28 00:00    来源: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机关站www.bjhr.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编:101400;邮箱:xmzx@bjhr.net.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机关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怀柔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大厅、区图书馆、区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截至2008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机关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1条,占总体比例的42%,主要包括:领导介绍、机构设置、机构职责和机构信息;法规文件类信息9条,占总体比例为18%,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规性文件信息;行政职责类信息10条,占总体比例为20%,主要包括:审核发放北京市禽类定点屠宰证、签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动物诊疗许可证等需要提供的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业务动态类信息10条,占总体比例为20%,主要包括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机关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向政府网站公开;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档案馆、图书馆公开查阅场所移送纸质文件公开,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信息获取平台,深受公众的喜爱和欢迎。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暂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本机关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本单位在揭牌后,公开工作一度滞后,交接后人员需要进行培训;公开内容应进一步深化;宣传和引导工作应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希望区信息公开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各个单位人员的培训;充实公开内容,重点是加强内容的梳理和整合,在内容进行拓展、深化,增强政府信息的系统性;拓宽公开形式,发挥网站和公开查阅场所的作用。

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