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或隐藏左侧导航

北京市怀柔区农机服务中心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26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农机服务中心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08年度怀柔区人民政府和怀柔区农机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http://www.bjhr.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柔农机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 怀柔区迎宾中路42号;邮编:101400;电子邮箱:njgs@bjhr.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农机服务中心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在“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农机服务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设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农机服务中心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公众通过“怀柔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农机服务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怀柔信息网”农机服务中心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占总数的44%;法规文件类信息9条,占总数的26%;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3%;行政职责类信息5条,占总数的15%;业务动态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12%。

  (二)公共查阅场所

  农机服务中心共设立3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具体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中心、区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中心,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农机服务中心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农机服务中心设立了1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了农机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08年,我中心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情况。

  (二)答复情况

  2008年,我中心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农机服务中心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08年,我中心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二)行政诉讼

  2008年,我中心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2009年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内容的梳理和整合,针对内容进行拓展、深化,增强政府信息的系统性;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包括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政策口径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服务;三是在经有关程序确认后,做到文件印发与上网公开基本同步。

北京市怀柔区农机服务中心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