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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200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02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08年度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镇政府信息公开窗口(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室)取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邮编:101401;电子邮箱:mczgk@bjhr.net.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庙城镇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庙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庙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了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在镇综合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全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每月向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等单位移送主动公开的纸质文件类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镇各部门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庙城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依据工作实际和职能权限的要求,不断拓宽公开的渠道,改善公开方式,在政府信息公开大厅设立信息查阅点;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显著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上墙;在全程办事代理受理室设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将主动公开信息和有关政府工作的各类文件、宣传册和有关制度等在全程大厅宣传台上供群众取阅。

  (二)公共查阅场所

  向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等单位移送纸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镇综合行政服务大厅设公众查阅点1个。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镇政府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在镇综合行政服务大厅受理室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窗口,并公布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全镇申请总数为1件,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

  (二)答复情况

  信函申请由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出,因信函中没有委托手续,回复申请人补齐手续后再行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本镇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08年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二)行政诉讼

  2008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08年是庙城镇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年,尽管开展了多次针对具体工作人员的有关培训,但对于如何从实际工作中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捋顺工作流程、严格审核并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具体程序掌握上,还需要在今后的具体工作中不断摸索,使这项工作深入开展。受实际条件制约,公开形式比较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有限,当面申请和直接到镇政府查阅政府信息的情况比较多。

  下一步,针对存在的问题,庙城镇将加大培训力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和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协调和捋顺机关内部运转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对各部门的考评中,在强化此项工作过程中,转变思想认识,树立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责任感。加快政府网站的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版块的内容,加快宽带入村工作,逐步建立起覆盖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网络,使群众及时了解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了解政府工作情况,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人民政府

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