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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行政许可管理协调办公室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26 00:00    来源:怀柔区行政许可管理协调办公室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行政许可管理协调办公室编制的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怀柔区行政许可管理协调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33号行政许可管理协调办公室;邮编:101400;电子邮箱:zxzhc@bjhr.gov.cn)

  一、概述

  2009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二年。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办公室不断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比较熟练的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流程;对清理完毕以及新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完善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办公室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对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公开,特别是行政职责类信息公开全面、具体、详实。

  1、公开情况

  本机关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法规文件类2条,占公开总数的33%;业务动态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67%。

  2、公开渠道

  一是政府网站;二是公众查阅场所,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和图书馆。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应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以方便公众查询和知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还应尽可能的扩大,以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需求。

北京市怀柔区行政许可管理协调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