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或隐藏左侧导航

北京市怀柔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2-28 13:13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成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全文包括社会办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怀柔区社会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怀柔区南大街26号区社会办,邮编:101400,电子邮箱:sgw@bjhr.net.cn)。
  一、社会办基本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简称区社会办)与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社会工委),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区委社会工委是负责本区社会建设工作的区委派出机构。区社会办是负责本区社会建设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委社会工委和区社会办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书记(主任)1名,区委社会工委副书记1名,区社会办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下设四个科室:政办室、综合科、社区建设科、党建工作科。
  二、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09年,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我单位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迅速搭建专管领导班子,成立了由钱卫东副主任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信息公开日常业务工作,为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社会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出台了《怀柔区社会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并参照怀柔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制定了本单位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信息清理工作办法等工作机制,编撰了社会办制度规范汇编,从而为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三)认真整理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区社会办严格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时规范完成《怀柔区社会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公开形式、责任单位等,并据此对我办成立以来的各类信息进行整理,完成公开内容的界定和审查,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目前,我办《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本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等。
  2、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办公地点,联系方式。
  3、涉及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四)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加强信息网上公开
  按照《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场所及举报投诉办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我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场所设在政办室。同时,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链接,配置专人,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流程、监督投诉机构及相关信息。
  (五)前移审查关口,加强信息公开审查
  我办完善公文办理发文审批环节,将公文区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类,草拟的公文由科室负责人首先提出分类意见,最后经领导签发审定。同时,要求依据有关法规制度,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特别是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积极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怀柔区社会办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条,其中涉及社会建设工作动态类8条,调研文集类2条,机构职能类1条。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bjhr.gov.cn/。
  四、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没有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咨询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没有接到要求咨询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区社会办成立不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刚刚启动,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今后,区社会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1、继续贯彻实施《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
  2、继续加强部门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部门信息。
  3、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北京市怀柔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