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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水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26 00:00    来源:怀柔区水务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水务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www.bjhr.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概述

  2010年,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怀柔区水务局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怀柔区水务局信息公开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长、副组长、专职人员和各科室兼职人员。修订完善了《怀柔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怀柔区水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怀柔区依申请政府信息答复不予公开工作预案》、《怀柔区水务局信息公开纸质形式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政府综合行政服务大厅。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 《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怀柔信息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政府综合行政服务大厅。

  (一)主要公开渠道—政府网站

  公众通过登陆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询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业务动态类信息3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其中部门动态中工作动态13条,占总体的比例35%, 部门动态中工程招标2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5%。

  (二)公开查阅场所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设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综合行政服务大厅。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度我局收到公众2件依申请公开,其中当面申请数1件,互联网申请数1件,均已按期答复。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0年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量不大;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三是工作人员业务管理水平有待于提高。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增加主动政府信息公开量;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三是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水平。

怀柔区水务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