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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28 00:00    来源: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网” (http//www.bjhr.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区发改委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23号2009;邮编:101400;电子邮箱:fgw@bjhr.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本机关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截至2011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展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主要公开渠道

  怀柔信息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本机关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详细类别53个,使各类文件的归类更加清晰;方便公众查阅全市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225条,其中子目录中形势分析类11条,工作动态类214条。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区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中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11年本机关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7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网上咨询7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

  2011年本机关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答复情况

  本机关对公众咨询做到专人负责、即时回复,确保群众满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因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无相关费用收取。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1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本机关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1年区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有待进一步拓展。

  2012年区发改委将认真梳理公开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率与认可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委内科室、区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单位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25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225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单位数量
本年度依申请总数0
其中:1.当面申请数0
2.互联网申请数0
3.传真申请数0
4.信函申请数0
到期答复总数0
其中:1.同意公开0
2.不予公开0
3.信息不存在0
4.非本机关掌握0
5.申请内容不明确0
6.非政府信息0
7.已移送档案馆0

  附表三: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单位数量
复议数0
诉讼数0
举报数0

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