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以及一年来怀柔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经济信息化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而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网(www.bjhr.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柔区经济信息化委政办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42号;邮编:101400;电子邮箱:jxw@bjhr.gov.cn)。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本委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并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办法,更新部门信息,按时上报单位信息公开情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委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机关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怀柔信息网政府信息分开专栏、怀柔工业信息网、怀柔经济信息化动态、怀柔经济信息化月刊、报刊、电视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设立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置了查询电话,设专人值守,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一)主动公开渠道
为方便企业和社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更好的服务企业、服务公众,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本委与怀柔工业信息网链接和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及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报送主动公开信息,在便民服务上做了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整理和编制工作,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同时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向外界传播企业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通过怀柔工业信息网、怀柔经济信息化动态、怀柔经济信息化月刊、市区级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各类信息600多条。
我委所公开的内容是根据机关职能和全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所制定的,对社会经济和企业发展起到重要的引导和指导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委建立了1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程序和相关规范性文书。
(一)申请情况
我委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答复情况
我委2012年度答复信息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相关费用收取。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依法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机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引起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仍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网站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3年里,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继续完善规划各项办法、措施,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做好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着重梳理企业和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完善网站服务功能,继续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保障企业和社会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为企业和社会群众的需求提供更多便利。
北京市怀柔区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