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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14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怀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足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怀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53号;邮政编码:101400;电子邮箱:hr@bgtsb.gov.cn;)

  一、   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质监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服务群众需求、促进经济发展为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和深化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工作需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完善,修订了《北京市怀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

  (二)优化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浏览

  在市质监局技术支持下,优化政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将重点项目信息放在首页显著位置,方便公众查阅和使用。

  (三)畅通信息渠道,丰富公开内容

  结合我局职责分工和业务内容,主动公开食品、产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监督执法情况、诚信计量建设情况、标准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情况。更新、完善公开目录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公开各类产品抽样监测结果。

  (四)细化流程标准,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

  按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受理答复等重要环节的程序和要求,严格管理信息报送、审核、发布、更新等环节。按照市质监局统一文书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五)完善考核手段,促进依法行政

  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内容,组织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季报、年考核活动,提高《条例》施行的力度,提高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新增信息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4%;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行政职责类信息2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2%;业务动态类信息1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4.9%。

  2012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1人次,均为电话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我局受理依申请总数0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2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三是行政执法公开执法力度不大,公开形式还不够规范。

  今后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评议,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北京市怀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