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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信访办公室(社会矛盾调处中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2-14 00:00    来源:怀柔区信访办公室(社会矛盾调处中心)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信访办(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到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中下载。

  一、概述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怀柔区信访办(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区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提高社会矛盾调处能力紧密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与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分忧的职能作用紧密结合,与发展电子政务紧密结合,从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等方面下功夫,圆满完成了本年度任务。

  一年来,我们及时健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调整充实了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制定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及时向公众免费发放信息公开宣传材料,及时告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强化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截止年底,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维护更新信息3条,撤销信息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2条(机构职责2条、机构信息1条、领导介绍7条、机构设置11条、其它1条),占已公开信息总量的78.5%;法规文件类信息3条(法律法规2条、其它文件1条),占已公开信息总量的10.7%;业务动态类信息3条(政务动态3条),占已公开信息总量的10.7%。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及时获取信息,本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并完善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口实施,主管领导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健全了各类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为本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一致提供了前提保障;二是依托怀柔信息网,通过网络形式对本办信息及时公开,方便公众快捷获取本办信息;三是利用本办设立的信访信息受理点现场为公众传播本中心各类信息,为来访群众依法、高效、有序地进行信访活动提供了及时有用的信息;四是利用三个信息公开查阅点对外宣传本办的政府公开信息,为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本办信息的公众提供便利。此外,本办还通过举办信访宣传月活动及全市统一组织进行的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公众免费发放《温情卡》、国务院《信访条例》、《北京市信访条例》等宣传品,将信访办各类信息及时告知公众,方便了公众对本办的信息获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13年,本办共接受信访群众关于政策、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程序等方面的问题7719件人次,各业务接待窗口工作人员都及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为群众依法依规信访提供了便捷服务。

  五、其他情况

  截止今年底,没有发生收费及减免行为,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总体上看,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受人员和技术方面限制,有些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怀柔区信访办公室(社会矛盾调处中心)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