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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5-02-13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住建委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怀柔区政府网站(http://www.bjhr.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住建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48号住建委办公室;邮编:101400;电子邮箱:jw@bjhr.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机关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通过怀柔区政府信息网公开信息,网址为:www.bjhr.gov.cn、在怀柔区开放路33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三层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机关2014年新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条。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综合行政服务大厅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动公开渠道

  通过怀柔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www.bjhr.gov.cn。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4条,公开了住建工委和住建委工作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分管工作、联系电话等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2%;法规文件类信息18条,公开了与建设房管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我委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的关于规范建筑行业管理方面的通知等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1.3 %;行政职责类信息39条,公开了我委所承担的城乡建设和房屋管理类行政职责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2.7%;业务动态类信息1346条,公开了我区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中标通告、建筑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建设房管行业的相关业务办理情况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94%。

  (二)公开查阅场所

  通过住建委在怀柔区开放路33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三层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查询;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下午13:30时—17: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2014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均已顺利答复完毕,未接到行政投诉。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本机关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4年,住建委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2015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切实提高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群众需要建设房屋管理服务时,多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

  

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