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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16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司法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怀柔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柔区迎宾中路22号,龙山街道办事处对面;邮编:101400;电子邮箱:hrsfj@126.com)。 

  一、概述 

  2014年,怀柔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力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科室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完善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研讨和相关培训,工作人员的素质不断提升,比较熟练地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流程。各项措施得到有力落实,新产生的政府信息都在《条例》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局开展了政府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尤其是对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考的重要信息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公开。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怀柔信息网、文件汇编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累计公开371条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2.78%;法规文件信息19条,占总数的52.78%;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11.11%;业务动态类信息12条,占总数的33.33%。 

  (二)公开渠道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和怀柔信息网的相关链接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到相关政府信息;二是公共查阅场所,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区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中心等地;三是通过怀柔区法制宣传教育网、LED公开显示屏以及举办“司法行政开放日”等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相关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015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分布和施行为契机,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规定》,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应对相关问题的能力;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北京怀柔区司法局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