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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26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怀柔交通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编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4年,根据《条例》要求,怀柔区交通局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专门工作机构——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市民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图书馆、档案局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或登陆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查阅本机关公开信息。截至2014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机关共公开政府信息15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7.37%;法规文件类信息1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5%;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26%;行政职责类信息5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9%;业务动态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7%。

  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区交通局机构职能信息、区交通局领导介绍、区交通局年度工作总结、交通行政执法依据、业务动态等内容。其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本机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办理。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本机关政府公开信息,本机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公告、通告、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报纸、广播、行风热线等多样形式,拓宽了公众的了解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要求,我局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4年,我局未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机关2014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件、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案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以来,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制度比较齐全,人员配备比较充足,基本能够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但是我们也意识到工作还有待改进和完善之处: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2015年,交通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业务科室绩效直接挂钩机制等措施予以解决提高。

  北京市怀柔区交通局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