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或隐藏左侧导航

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31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人民政府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怀柔区怀北镇政府按照2014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怀北镇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召开会议明确了职责分工,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运行。镇政府办公室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镇政府各科室均明确了专门工作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建设了镇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镇机关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镇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接待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公众通过“首都之窗”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怀柔区怀北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怀柔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名称、关键字、索引号、文件号的检索功能。

  2014年通过镇政府制发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依申请公开0条。

  (二)公共查阅场所

  建设了镇综合行政服务大厅为政府信息集中查阅中心,配置了电子屏幕、制定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镇机关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及答复情况。

  2014年我镇政府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区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镇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部分领导和同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存在不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足;公开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针对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拟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以科学管理为保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充实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三是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总之,我们将进一步扬长避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采取新举措,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检查与督查,把我镇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向新的阶段,力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和便利。


  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