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5年,北京市怀柔区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积极推进,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根据北京市政府、怀柔区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有关文件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2008年5月1日起本机关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位于行政综合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和区环保局办公室。在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和行政服务中心三个场所可以进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截至2015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制度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制定了信息清理、目录编制、专栏管理、纸质信息移送、电话咨询、年度报告、考核、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督查考核内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公开了环保局有关工作规划、计划等。
2.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环保局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分管工作、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中,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机关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互联网
怀柔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单位和个人通过上网直接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下载依申请表格,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环保局每个月固定向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和行政综合服务大厅送达主动公开的信息,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确保信息公开推行的措施
1.就认真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制作职权目录,规范流程再造进行了专门部署,同时建立了行政权力公开动态运行工作制度。
2.重点公开办事程序、涉及面广泛的通知和其他与社会公众紧密联系的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公开主体、范围、程度、形式、时间等要求。
截止2015年底,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条数为5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市各行政机关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2015年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按期答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没有接收到社会上群众和机关团体的任何形式的申请。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二是我局业务工作人员缺少对于信息公开办理过程中的法治思维。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完成信息公开有关条例、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之外,积极发掘业务工作中的其他可公开的信息,采用适当的形式公布,丰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重点加强对于《条例》和《规定》的学习,提升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法治思维,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北京市怀柔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