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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16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司法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相关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怀柔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柔区迎宾中路22号,龙山街道办事处对面;邮编:101400;电子邮箱:hrsfj@126.com)。 

  一、概述 

  2015年,怀柔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北京市司法局的有力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各项业务分管领导分别就本部门出现的拟公开信息进行讨论与沟通。 

  (二)责任分工明确 

  本局确定专门科室、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确定各业务科室的负责人专门负责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的用户名、登录方式发放至各科室,由各科室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的提交、日常监控等工作。2015年,我局开展了政务网站的改版工作,旨在进一步提升网站设置科学化和便捷度,方便群众从本局政务网站获取相应信息。同时,我局在“怀柔普法”政务微博、“怀柔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公开法治宣传类工作动态,新的公开方式和平台获得群众认可。 

  (三)确保有章可循,不断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相关规定深入调研和学习,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座谈,制定了《怀柔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并印发。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分工,规范了政府信息属性确定以及保密审查、发布协调、政府信息监测与澄清等一系列流程,切实提升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监督自查 

  2015年6月、8月和10月,依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认真对照《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在本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自查工作。首先,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进行修改和优化,方便群众查阅;其次,导出全部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数据,依据起草科室进行责任分配,对本局全部已公开信息进行自查,确保《要点》各项内容得到落实,也保证了本局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五)提升人员素质,建立政治可靠业务精良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业务技巧多次为本局领导干部开展专项培训;同时积极参加市司法局和区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素质不断提升,比较熟练地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流程。在本局开展的岗位练兵活动中,印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信访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提升全局干部在日常工作,尤其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域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意识。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局开展了政府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尤其是对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考的重要信息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公开。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怀柔信息网、怀柔区法治宣传教育网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主动公开。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累计公开379条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2.86%;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总数的14.29%;行政职责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5.71%;业务动态类信息27条,占总数的77.14%。 

  (二)公开渠道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和怀柔信息网的相关链接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到相关政府信息;二是公共查阅场所,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区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中心等地;三是通过怀柔区法治宣传教育网、LED公开显示屏、《怀柔报-法治专刊》以及举办“司法行政开放日”等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重点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2015年8月,我局制定了《怀柔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了主动公开和纸质文本的移送工作;二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根据本局梳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分别通过“怀柔权力透明网”、“怀柔法治宣传教育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5年1月,我局针对本年度部门收支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进行了主动公开,8月,公开了2014年度决算情况;四是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按月对本局承办的区政府2015年度折子工程“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的具体进度进行公开;五是针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及时的修改,针对本局政务邮箱管理不便利等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途径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以及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未接到有关建议和提案。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相关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接待、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答复、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方面工作经验尚浅。 

  2016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规定》,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应对相关问题的能力;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四是重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的学习研讨,提升相关工作水平。


北京市怀柔区司法局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