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或隐藏左侧导航

北京市怀柔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2-28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26号;邮编:101400;电子邮箱:shgw@bjhr.gov.cn)。
  一、概 述
  根据《条例》要求,自本机关挂牌之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http://www.bjhr.gov.cn/。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机关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栏、服务指南,档案室文件查询等公开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2015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发生。
  五、咨询情况
  2015年,没有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到本机关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本机关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开展顺利,但与上级要求仍有很大差距。一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二是公开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开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公开时间及时、内容全面。二是充实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三是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分析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遇到的问题,结合社会建设工作特点,研究探索、创新党务、政务公开的形式,完善公开的项目和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怀柔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