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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01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网” (http//www.bjhr.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区发改委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23号2009;邮编:101400;电子邮箱:fgw@bjhr.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5年区发改委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怀柔区区发改委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截止2015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区发改委按照怀柔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并执行《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录入及主动公开信息纸质文本移送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等相关制度。认真清理机关信息,编制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按上级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大大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本机关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进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区发改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2015年本机关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区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中心、区发改委办公室。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区发改委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同上年相比增加1件。每件申请均按照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二)答复情况

  本机关对公众咨询做到专人负责、即时回复,确保群众满意。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5年,本机关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5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本机关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归纳出目前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如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保密审查标准难把关;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需要进一步丰富。

  2016年区发改委将继续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简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并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委内科室、区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