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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08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15年度,按照《条例》要求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同时,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为更好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成立信息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办法(暂行)》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机关2015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电子化率达100%。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公开了在履行职过程中制作和获取的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这些信息主要包括来我局办理业务的具体流程及办理依据,这些信息的公开,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加全面深刻的了解政府信息,提高了其依法办理业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实际工作中,本机关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宣传: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便民手册、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方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2015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当面申请。我局工作人员在处理时,本着认真负责、依法办理的原则予以受理,及时向区信息公开办和市人力社保局等上级部门请示,并咨询了律师,最终出具了告知书。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1人,设立信息公开联络员4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发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2件,本着“便民、利民,服务于民”为宗旨,减免了所有发生的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5年本机关没有与信息公开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日益深远,以及我局大量政策关乎民生的特殊情况,日常咨询服务量较大。2015年,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80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522人次;电话咨询1278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机关部分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组织落实等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栏目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仍需要进一步加大业务动态有关信息的发布;三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

  改进措施。一是创新依法行政工作,完善组织管理。举办好《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宣传培训,以及岗补社补培训、就业政策培训等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下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二是2016年将开展“三个一”活动加强《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落实。制定一套落实计划,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督和专项监督;举办至少一次培训,对全局工作人员及基层社保所人员进行至少一次系统的学习培训,提高意识;进行一次细致梳理,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逐条梳理,力争每项规定全部落实到位,有据可依。三是完善平台建设。继续加强部门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部门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