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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19 00:0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一、概述

  2015年,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怀柔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由主管领导亲自主抓、熟悉信息工作和公文办理程序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二是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试行)》,及时在我局官方网站发布更新“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下载专区”、“安全用药”、“公示”、“公告”等栏目信息。三是加强网站建设,突出服务宗旨;以便民、实用为特色,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提供各项行政许可办理指南、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便于群众第一时间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状况。

  2015年全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职责类信息3条,业务动态类信息24条。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大厅设置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食药局窗口,同时设置资料索取点,印制纸质材料并放置于行政受理大厅,方便公众索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5年度收到以信函形式申请的4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行政职责类信息,同上年相比,增加42条。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43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在已答复的申请件中,同意公开的43件,共收取费用0元。其中:检索费0元,复印费0元,邮寄费0元。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中关于可以减免费用的规定,免收费用的申请0件,免收费用0元。

  四、咨询情况

  2015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70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300人次,占总数的23%;电话咨询4400人次,占总数的77%。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水平不足、主动公开内容不够深入等问题。

  2016年,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与服务意识。


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