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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24 23:57    来源:怀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落实我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http://www.bjhr.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怀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联系(地址:怀柔区迎宾中路16号;邮编101400;电子邮箱cgdd@bjhr.gov.cn)。

  一、概述

  2016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城管“综合执法、综合监管、综合协调”三大职能,紧贴重大活动执法保障、“拆违打非”、痼疾顽症专项整治、日常执法管控等工作,严格贯彻落实《2016年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在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稳妥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二、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等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根据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始终保持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科室及执法队负责人为成员,设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兼职工作人员,确保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因岗位变动后的工作衔接,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确保了有一支比较稳定的队伍。

  (二)制度建设情况

  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根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完善《区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区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区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定》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的关系,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则和流程。细化了责任分工,实现了部门之间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渠道建设情况

  按照要求,及时对城管网站各信息版块更新情况、网站链接、服务功能等进行了自查,将我局来信来访互动、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未及时更新的栏目全部进行补充更新,信息更新达标率实现100%。通过一系列整改措施,我局网站中政务公开、城管新闻、队伍建设、便民服务、法律法规、网上举报、局长信箱等栏目设置齐全,内容丰富,更新信息及时,实现了进一步便捷于民的目的。

  (四)教育培训情况

  组织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培训5次,其中组织常规培训3次、专题培训2次。常规培训分三次对30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第一次培训以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步骤、流程、技巧和公开系统的操作方式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第二次培训结合城管机关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保密工作提出了要求,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涉密文件的保密意识。专题培训重点讲解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内容;重点强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城市管理服务,正确引导舆情,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下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打造多元化公开信息平台,在各类政府网站共公开信息651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根据《条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本机关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答复情况

  本机关2016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0件。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七、落实我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按照《北京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丰富信息公开渠道,突出执法动态类信息公开力度,宣传城管部门在参与“拆违打非”、城乡结合部整治、痼疾顽症专项整治与日常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成效,一是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二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三是重点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清单。四是重点公开城市环境痼疾顽症专项治理信息。五是重点公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六是重点公开行政权力清单。

  (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好正面引导作用。我局通过信访、宣传和96310等多渠道发挥舆情监测稍点作用。二是开展区城管系统爱民走访活动,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心问题。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一是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相应渠道。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源头管理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合理、合法、稳妥,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的同时,不泄露秘密。三是通过办理依申请公开,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八、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行政处罚结果等重点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2017年我局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不断完善局官方网站内容,加快构建信息服务平台,拓宽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加强基础工作检查和考核,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工作水平。

怀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6年度)

统计指标单位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65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4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3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3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5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0
1.当面申请数0
2.传真申请数0
3.网络申请数0
4.信函申请数0
(二)申请办结数0
1.按时办结数0
2.延期办结数0
(三)申请答复数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0
2.同意公开答复数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0
涉及商业秘密0
涉及个人隐私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0
四、行政复议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五、行政诉讼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六、举报投诉数量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万元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3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1
2.兼职人员数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万元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5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