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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28 00:00    来源:怀柔区农业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农业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一、概述

  2016年,区农业局积极落实《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区政府公开办的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截至2016年12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顺利,有效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积极提高单位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制定了科室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至少一周更新发布一次信息,要求各相关科室及时梳理报送应当公开的信息至单位办公室。办公室对本单位每月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汇总,季度进行通报,年度进行考核。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新增3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信息中,领导介绍、机构设置、机构职责和机构信息、法规文件类信息、行政职责类信息、业务动态类信息等均进行及时更新。制发公开规范性文件5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机关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向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档案馆、图书馆公开查阅场所移送纸质文件公开,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信息获取平台。

  (三)通过其它渠道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做好信息公开服务。通过其它网站公开业务信息68条,通过政务微信方式公开信息1条,通过报纸等渠道和方式公开工作信息12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暂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重大决策事项及预公开情况

  本机关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1条。

  六、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安排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2016年11月份因人员调整,对信息公开兼职人员进行了更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未发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未发生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发生

  七、咨询情况

  本机关未发生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内,本机关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需提升。因为我单位政务公开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且人员变动频率高,交接后对业务知识了解不深入。二是公开的内容需完善。以往公开信息以业务动态居多,公开的内容应更贴近人民群众的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

  改进措施:一是希望区信息公开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具体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水平。二是我单位将不断充实公开内容,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群众比较关注的执法项目办理结果的公开力度,推动日常监管工作的透明化,促进执法规范和廉政建设。

  本机关站www.bjhr.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怀柔区农业局办公室,邮编:101400;邮箱:hrqnyj@126.com。

北京市怀柔区农业局

2017年3月

  附件:2016年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单位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5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1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2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0
1.当面申请数0
2.传真申请数0
3.网络申请数0
4.信函申请数0
(二)申请办结数0
1.按时办结数0
2.延期办结数0
(三)申请答复数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0
2.同意公开答复数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0
涉及商业秘密0
涉及个人隐私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0
 四、行政复议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五、行政诉讼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六、举报投诉数量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0
 2.兼职人员数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