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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26 14:09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人民政府

  2016年,桥梓镇根据《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围绕镇内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落实情况。依托怀柔信息网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行政权力清单,镇内项目工程、政府采购相关内容都在怀柔信息网招投标公告信息栏公布,预算决算表在镇文化广场宣传栏予以公开。

  (二)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我镇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及时予以重点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报刊政策问答,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可视化方式,确保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避免政策误读。比如我市“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以来,我镇按照区级文件精神及要求,向相关科室负责人详细解读新政策,培训镇综合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宣传,确保政策全面落地。

  (三)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镇根据上级文件和制度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研究制定了桥梓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清理方案、保密审查及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录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工作制度等14项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清理、录入、保密审查、公开、受理、查询、答复等整个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桥梓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始终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另外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让机关干部深刻认识推行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增强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为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在桥梓镇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全年,共接待政府信息咨询人员4119人次,包括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4场,积极组织信息公开业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4次,提高了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6年在怀柔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公开领导班子、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信息资源,全年共公布法规文件25件、业务动态信息140条、财政预算公开表及情况说明4条,另外通过《美丽桥梓》微信、《美丽桥梓》微博新媒体及《美丽桥梓》报纸、宣传栏等传统渠道发布信息413条,确保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

  四、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系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2016年,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六)项规定,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2016年,我镇未发生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支出。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了解的还不够全面,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范围的把握还有待加强。

  (三)公众参与度不高,群众对政府事务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各类平台发布的政府信息浏览点击量较低。

  下一步工作:

  (一)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要求和具体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监督检查等制度,细化操作办法,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三)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