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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1-31 14:45    来源:怀柔区雁栖镇政府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落实《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附表《雁栖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http://www.bjhr.gov.cn上下载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雁栖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政府综合服务大厅;邮编:101400;电子邮箱:yqz@bjhr.gov.cn).

  一、落实《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好镇乡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雁栖镇政府紧紧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扎实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管理体系。

  镇政府领导重视组织建设,努力健全机构,做到职责分工明确,有方法有步骤措施得力,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条例》实施后,镇领导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其列入镇长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会上就如何开创性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详细地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措施等,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实。

  按照会上“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我们认真开展工作,成立了镇级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明确了一名专职工作人员。确立了由镇长负责、常务副镇长具体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承办,其他职能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同时制定了明确的岗位职责。在资金上镇财政全力保障,为信息公开办配备了最好的硬件设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利保障。

  (二)制度建设规范化。

  我们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率先做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工作。结合镇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雁栖镇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即:《信息清理工作办法》)、《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制度》(即:《保密审查办法》和《信息公开审批协调办法》)、《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雁栖镇人民政府依申请政府信息答复不予公开工作预案》、《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制度》、《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录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工作制度》、《雁栖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纸质形式管理办法》、《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等。以制度、规范为保障,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界定了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了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等等,为后续工作的高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提供了有利保障。

  (三)教育培训系统化。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镇政府在各科、站、室、所明确了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形成了以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为龙头,以各科、站、室、所为支撑的工作运作体系。我们还根据工作需要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我们还结合镇乡特色地组织了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我们还自编了适合本镇需要的培训教程和业务指手册,做到重点明确,通俗易懂,便于操作,深受工作人员欢迎。与此同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我们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对各相关科室采取点对点式业务指导和模块式运作,做到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共性的问题模块式解决,拿不准的问题及时向区里请教。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耐心指导下,加上我们科学的运作体系和坚实的组织领导保障和严格的制度规范保障,工作人员以扎实的业务功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公开渠道场所便民化。

  日常工作中我们做到:目录和信息填报规范;目录和信息及时更新和公开;专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规范编制了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做到了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和目录;我们还按规定制定了年度报告并做到了每月及时向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移送信息。另外,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的便民措施: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们在镇综合服务大厅专门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并在大厅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设置了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提供了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我们档案室还提供相关的查询服务,此外我们还通过镇广播等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这其中,综合服务大厅专门服务窗口和各类便民专栏设置及广播最受群众欢迎。便民服务工作方面:我们主要编制了服务指南、便民服务手册、政府信息公开检索目录及相关的宣传手册等。2016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有效推动了我镇的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促进了政府与公众的合作,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本镇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6年12月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 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30%;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1%;规划计划类信息38条,占总体的比例16.31%;业务动态类信息155条,占总体的比例66.52%。截止到目前共受理咨询2716人次,咨询内容涉及:低保政策、计生补贴、建房、企业注册、粮食直补、就业培训、征地补偿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镇政府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目前我们已设立了依申请受理场所并积极完善受理途径,规范了办理程序,依法处理申请,确保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效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全年共发生2例依申请诉求,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之后通过电话回访获满意评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6年度本机关没有发生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

  2016年雁栖镇政府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也没有免除费用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存在不足:涉及信息主动公开同一项信息的科室之间联系与合作力度不够;科室对信息主动公开这项工作仍不够重视。

  改进措施:针对这类问题,下一步公开业务人员会根据信息主动公开清单中的内容做一个详细的类别划分,明确哪一科室负责哪项,些科室共同负责哪项;通过在会上强调等措施,使各职能科室重视对自身工作需要主动公开的部分。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33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33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全镇依申请总数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互联网申请数

0

      3、传真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2

到期已答复总数

2

其中:1、同意公开

0

      2、不予公开

0

      3、信息不存在

2

      4、非本机关掌握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

0

      6、非政府信息

0

      7、已移送档案馆

0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0

诉讼数

0

举报数

0

怀柔区雁栖镇政府

二〇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