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显示或隐藏左侧导航

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2-10 22:08    来源:怀柔区宝山镇人民政府

  本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以及2016年度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http://www.bjhr.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柔区宝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1411;电子邮箱:bsz@bjhr.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政府党政办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怀柔区宝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各科室均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在“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上建立了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全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成立了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宝山镇党政办、全程办)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

  (一)健全组织机构

  宝山镇政府从“民所需,民所求”出发,着眼于维护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不断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四名副镇长和武装部长(兼任政府职能工作)担任,成员由各科站室负责人、党政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任副主任,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等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镇公开办制定了《宝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宝山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制度》、《宝山镇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同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各项制度及规程的建立和完善使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健康、规范化轨道。

  (三)组织开展培训

  为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全年共举办培训班2次,接受培训120人。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怀柔信息网”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

  “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1条,占总数的32.29%;法规文件类信息6条,占总数的6.25%;规划计划类信息45条,占总数的46.89%;业务动态类信息13条,占总数的13.54%。

  2.信息公开咨询处

  通过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地点设镇政府党政办)公开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由镇政府党政办制发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发送咨询处纸质文件58条信息。

  (二)公共查阅场所

  在镇政府党政办设立1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全镇全年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申请。

  (二)答复情况

  全年没有接到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全年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申请,不涉及收费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全年没有接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

  (二)行政诉讼

  全年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些动态类、新闻类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认为时效短,不值得公开。

  二是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带有一定的选择性。

  三是工作人员较少,缺乏相关专业培训。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义务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继续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

  三是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查阅服务作用。

怀柔区宝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