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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2-07 13:4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按照怀柔区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特编制怀柔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怀柔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加强预期引导公开情况

  通过“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如:《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怀柔区2017年区本级政府预算说明》《怀柔区2016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等。通过“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月度公开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三)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及时公开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阶段等信息,加大对PPP项目运作方式、合作期限、回报机制和项目概况等内容的公开力度。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按要求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

  (四)推进财政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说明》《2016年度怀柔区区级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的说明》《2016年怀柔区区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的说明》《2017年怀柔区本级一般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等30项关于部门预决算、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

  (五)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目前,暂未涉及此项工作,因此不需公开相关信息。

  (六)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共受理建议和提案办理事项2件,分别为《怀柔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2号建议答复情况(E类)》《怀柔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5号建议答复意见(E类)》,均已通过“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七)《怀柔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明确的“推进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信息公开、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打造民意连接系列工程、开展‘以公开促落实’系列行动、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二级清单管理、加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着力健全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和问责、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等十四项涉及区级各部门的公开要求,均已按工作职责配合牵头部门。

  二、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

  2017年,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由怀柔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了1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指导、解答咨询、现场接待、依规公开等具体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了《怀柔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怀柔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据及不予公开预案》《怀柔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纸质形式管理办法》等信息公开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场所

  1.主动公开渠道

  “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各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场所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包括: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怀柔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及档案室。

  (四)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

  2017年围绕《怀柔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共有19人参加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信息公开意识,明确工作程序,使机关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通过“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业务动态类信息171条,主要包含常规类业务信息及党务活动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包含预算、决算信息等;更新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包含领导介绍、机构职责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收到依申请5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形式申请1件,信函形式申请3件。详细内容如下:

  1.申请人于2017年3月7日申请公开“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1997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历年向怀柔区财政局上缴出租湖光小区甲9号所得的房屋租金情况”。

  2.申请人于2017年4月21日申请公开“申请人系怀柔区居民,在怀柔区庙城镇赵各庄村有继承的宅基地及房屋。2017年,由于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需要其房屋面临被征收。为知悉征收和补偿的合法性,申请公开涉案项目的拆迁补偿资金的到位情况”。

  3.申请人于2017年5月3日申请公开“2004年至今怀柔区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的详细使用情况,并将该资金纳入投资管理程序执行的详细情况”。

  4.申请人于2017年5月23日申请公开“怀柔区2015-2016年度公安、交通、交警、法院、检察院、纪委其他一般罚没收入缴入区财政国库金额,2010-2016年度法院诉讼费、执行费各收费缴入区财政国库金额及年度法院领用核销票据份数”。

  5.申请人于2017年8月4日申请公开“对药植所历次监管的检查内容,药植所撤销或注销后剩余资产是否上缴或由其举办人北京市怀柔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转交”。

  (二)答复情况

  在收到申请后均及时联系申请人核实所需提供的信息详情,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合理答复。同时为方便申请人及时查询,答复告知书发送后又及时电话告知申请人,获得了申请人满意回复。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

  自2017年4月1日起,已按照要求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虽然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存在对已公开的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如领导分管工作发生变动时,没有及时在政府信息专栏更改领导职能信息。将进一步加以改进,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服务意识及工作水平,在今后工作中能够及时公开、更新政府信息。

  (二)加强热点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进财政政务阳光透明,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主动公开。特别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关注度较高的财政信息,细化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升财政公信力。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