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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1-30 14:08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众发布。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群众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数据的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局机关官方网站进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怀柔人力社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柔区开放路86号;邮编:101400)。

  一、概述

  2017年度,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统一部署,本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过去的一年,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高质量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制,具体信息公开日常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业务科室均确定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本机关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12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不含微博、微信信息发布)。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电子化率达100%。微博、微信发布信息量达2817条。

  主要类别:工作计划;公文类文件;公告公示;业务工作;工作动态;招聘信息等。

  公开形式: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便民手册、电子屏、微博、微信及其他途径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2017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现场申请。工作人员在处理时,本着认真负责、依法办理的原则予以受理,及时与相关科室进行会商,并咨询了律师,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了告知书,并通过当面领取的形式,依法向申请人公开了申请内容,受到申请人好评。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及支出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7年本机关没有与信息公开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1人,设立信息公开联络员52人。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群众咨询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日益深远,以及我局大量政策关乎民生的特殊情况,日常咨询服务量较大。2017年,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47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159人次;电话咨询2312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知晓度不高,宣传有所欠缺;二是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均为兼职,且工作力量不足,人员流动性大,工作交接不够到位,导致水平参差不齐,造成培训水平不一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对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逐条梳理,加大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优势作用,积极宣传《条例》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同时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座谈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

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