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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2-05 00:00    来源: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本单位落实《怀柔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区发改委经济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23号2009室;邮编:101400;电子邮箱:fgw@bjhr.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7年区发改委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怀柔区发改委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截至2017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落实《怀柔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相关工作情况

  2017年,区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怀柔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二级清单》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录入及主动公开信息纸质文本移送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清理机关信息,编制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按上级部门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大大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本机关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进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区发改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成立了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开展。

  本机关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机构职能类信息中领导介绍、机构设置、机构职责和机构信息、法规文件类信息、行政职责类信息已进行更新。(二)公共查阅场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区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中心、区发改委办公室。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一)申请情况区发改委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同上年相比增加9件。每件申请均按照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二)答复情况本机关对公众咨询做到专人负责、即时回复,确保群众满意。

  五、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7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0件。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全面展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展。

  2018年,我委将进一步研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我委科室、区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拓展信息公开方式。

北京市怀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