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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2-01 15:19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年初下发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体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健全工作体系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怀北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怀北镇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宣传部长任副组长,网格化办公室为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处理日常信息公开事务。

  2、多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网格化办公室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首都之窗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相关文件进行公开。同时,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稳、固、显”且内容及时更新的党政信息公开栏,运用怀北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样化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此外,我镇将综合行政服务大厅设置为政府信息集中查阅中心,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配置电子显示屏,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公开信息,了解相关的政务动态。

  3、抓好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

  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审核办法、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保密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得到提高。并积极接受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北京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我镇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力争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公开时间及时准确。截止到2017年12月底,我镇主动公开信息10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4条,占总体比例的22.8%;规范性文件14条,占总体比例的13.3%;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的1%;业务动态类信息6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1.9%。公开内容涉及到政府预决算、房屋翻建、各职能科室工作等多个方面,对于变更的领导人员信息及科室职能也做了及时的更新。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北京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严格按照重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重点信息公开的领域,我镇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如下: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1条;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5条;主动公开其他信息数2条。

  3、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全年我镇收到村民提出的依申请公开请求1件,进行依申请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情况

  2017年我镇没有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5、收费标准

  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存在问题

  我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还应继续提高,我单位虽然有基础的信息公开依据和框架,但是尚未针对不同类型的信息公开需求形成因事制宜的实施方案,导致接到部分公开申请后很多工作缺乏抓手。

  二是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不够具体。

  四、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将做出改进:

  一是分门别类建立切实可行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清晰部门、科室的职责,明确相关的工作步骤,使得后续工作不仅有法律依据可寻,更有明确的方向性。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督促各部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更新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