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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1-30 16:22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人民政府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以及2017年度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门户网站(http://www.bjhr.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汤河口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柔区汤河口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1411;电子邮箱:thkz@bjhr.gov.cn)。

  一、概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7年,汤河口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培训,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镇工作重点;三是通过各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宣传栏等载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一)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根据北京市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有关文件要求,汤河口镇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汤河口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了主管领导和主要部门,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汤河口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接受查阅、咨询。截至2017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制度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制定了信息清理、目录编制、专栏管理、发布协调、纸质信息移送、电话咨询、指南样本、新闻发布、年度报告、考核、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办法等17项工作制度。汤河口镇按照《条例》规定,公开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公开渠道逐步拓宽。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和怀柔信息网的相关链接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到相关政府信息;二是公共查阅场所,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区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中心;三是在汤河口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处,方便镇域内的公民和其他组织查阅。

  (四)教育培训力度加大。2017年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2次,接受培训人员数200人次。

  (五)考核工作有序推进。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我镇政府认真学习了《怀柔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根据考核指标体系中的组织机构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工作等5个方面25项具体指标,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要求进行了考核。考核工作分自查自评、情况核实、重点抽查、结果反馈四个阶段实施,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基本实现了摸底数、抓规范、促监督的工作目标。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我镇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一)公开情况。本机关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5条,占总体比例为4.59%;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为3.67%;行政职责类8条,占总体比例为7.34%;业务动态类信息92条,占总体比例为84.4%。

  (二)公开形式。相对镇乡农民通过报纸、公告、通告、新闻发布的政府信息索取渠道来讲,网站的信息索取更便于镇乡农民知晓、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在便民服务上做了周到的服务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汤河口镇政府根据《条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全镇全年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申请。

  (二)答复情况

  全年没有接到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7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全年没有接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

  (二)行政诉讼

  全年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7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汤河口镇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相关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加强。目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以我镇工作动态为主,对其它方面的信息、资料的整理还有待梳理和挖掘。二是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程度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三是工作人员较少,缺乏相关专业培训。

  2018年,汤河口镇将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应对相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知晓率,促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

  汤河口镇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09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09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

指标

单位

数量

全镇依申请总数

 0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单位数量
复议数0
诉讼数0
举报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