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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2-08 22:10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镇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不断拓展深化公开领域,切实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实现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促进了我镇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我镇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培训专员长期负责

  宝山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构、机制,建立和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实现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人大主席担任常务副组长,4名副镇长和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设有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统一部署,我镇公开办坚持以“全面推进主动公开、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为工作原则,制定了《宝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宝山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制度》、《宝山镇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及时、高效地保证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速度、数量和质量。

  (三)突出实效,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为促进行政人员了解、掌握行政诉讼及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水平和技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区政府办于2017年9月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诉讼的专业业务培训会”,由区政府公开办科长陈岩嵩主持,会上详细为全区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讲解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使全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掌握了相关政策,清理了工作思路,提升了业务水平。培训会后,我镇严格按照区政府公开办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依申请环节进行梳理,并对下一步工作全面部署。

  二、阳光政府稳步推进,公开信息积极主动

  宝山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公开和便民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每月报送区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公开部门文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38条。参加区政府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培训会1次,举办政府信息培训会议1次。

  (二)依申请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宝山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信函、电话、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是:信息公开还不够规范,公开方式方法较为单一,信息公开范围还不够广泛、全面。对此,我们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直面问题,勇于担当,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统筹协调能力,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趋势分析,制定信息公开的近期和长远目标,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多渠道公开载体。以政府网站为主平台,创新运用政府公报、现场查阅点、新闻发布会、政府微信公众号或微博等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