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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2-08 00:00    来源:怀柔区渤海镇人民政府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我镇落实《怀柔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怀柔区渤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邮箱:bhz@bjhr.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7年我镇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渤海镇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按月上报我镇信息公开情况和政府信息申请咨询情况,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信息公开、咨询和答复工作。截止2017年底,我镇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落实《怀柔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相关工作情况

  2017年以来,渤海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三、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渤海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成立了渤海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开展。

  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机构职能类信息中领导介绍、机构设置、机构职责和机构信息、法规文件类信息、行政职责类信息已进行更新。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0条,占总体比例为9.4%;业务动态类信息96条,占总体比例为90.6%。

  (二)公开形式

  我镇积极向区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综合行政大厅,及时报送动态信息,供公众查阅借阅外,还设立23个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涉及范围包括21个行政村公开栏)。各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及时反馈登记回执,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3份,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1份,有关事宜答复说明2份。

  五、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7年,针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全面展开,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展。

  2018年,我镇将进一步研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并向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学习,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力争让领导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单位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10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1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1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2
      1.当面申请数0
      2.传真申请数0
      3.网络申请数0
      4.信函申请数2
   (二)申请办结数1
      1.按时办结数1
      2.延期办结数0
   (三)申请答复数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0
      2.同意公开答复数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0
         涉及商业秘密0
         涉及个人隐私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0
四、行政复议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五、行政诉讼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六、举报投诉数量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0
       2.兼职人员数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