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怀柔区政府《关于做好怀柔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第31条及第32条,《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36条规定,特编制怀柔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怀柔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其他基本情况
(一)《怀柔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信息公开情况,随部门预决算信息在“怀柔信息网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统一公开。
2.持续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等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怀柔区城带村和民俗旅游村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信息公开正在申报中,审核后将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自动公开。
3.公布清理涉企收费和税收优惠政策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市级财政局未布置涉企收费清理相关工作,我区已按要求认真贯彻《关于停征排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及落实等工作。
4.大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公开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信息公开情况。能够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各预算单位在进行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将政府采购信息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逐步建立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机制。
5.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我区政府预决算信息和所有部门预决算信息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按要求在“怀柔信息网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018年关于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相关说明及报表。
(二)其他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进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责成专人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负责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工作年度报告等具体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我局具有《怀柔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为方便群众获取财政信息提供指导;进一步完善《怀柔区区财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财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财政信息严谨、准确。健全《怀柔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按程序及时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场所
(1)主动公开渠道
“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各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场所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包括: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怀柔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及档案室。
4.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印发给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自学。二是组织各科室科长和业务骨干参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了解相关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区政府公开办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截至2018年12月31日,通过“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业务动态类信息208条,主要包含常规类业务信息及党务活动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收到依申请4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信函形式申请2件。在收到申请后均及时联系申请人核实所需提供的信息详情,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合理答复。同时为方便申请人及时查询,答复告知书发送后又及时电话告知申请人。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情况
2018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虽然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但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针对存在的问题,将进一步加以改进,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区政府和市人力社保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二)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切实提升财政公信力。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2019年3月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0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3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