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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3-21 19:33    来源: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条例》第32条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36条规定,结合2018年度工作实际,现将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信息情况进行报送如下: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截至2018年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单位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采取了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我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截止到2018底,我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公开机构职能1条,法律文件161条,规划计划3条,行政职责1条,业务动态349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201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无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有了明显的增加。(如转载怀柔信息网和各属地上报关于安全方面信息)

  2018年我局将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单位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51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515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0

北京市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