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市怀柔区国资委编制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政府网站进行下载(http://www.bjhr.gov.cn)。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怀柔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49号;邮政编码:100400;电子邮箱:gzw@bjhr.gov.cn)。
一、概述
作为代表怀柔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直属机构,怀柔区国资委结合工作职能对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2018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依法行政,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行信息公开责任,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组织机构
成立了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国资委主任卢振宇任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艳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各科室科长等为成员,负责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委党政办公室,办公室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召开了信息公开工作研究部署会议并制定了计划,落实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稳步开展。
(二)制度建设
制定完善了怀柔区国资委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怀柔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政府信息公开纸质形式管理办法、舆情应对机制等规范性制度。
(三)教育培训
年内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参加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会议或培训活动,并在本单位内部和相关企业内部开展了相关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国资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通过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查询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2018年按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求,狠抓任务落实,保证了“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清单内容已全部按要求公开。2018年在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47条,其中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21条,国资监管动态信息13条,干部任免类信息5条,内设机构、领导信息8条,在怀柔信息网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11条。按月度公开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动态,按季度公开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状况,按年度公开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按年度公开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有关情况;主动公开区国资委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情况、董事会建设情况等信息;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企业重组信息。
(一)主要公开渠道
1.通过怀柔区政府信息网,网址为:www.bjhr.gov.cn。
2.通过国资委信息公开办公室查询,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国资委党政办公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2:00、下午13:30时—17:30。
(二)公共查阅场所
1、怀柔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2、怀柔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公开初步核实情况,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持续公开工作进展和对应措施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国资委机关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8年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属于当面申请,此件申请根据依申请公开规范定为部分公开并按时办结。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国资委委信息公办公室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联动机制,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责任处室对此件依申请公开信息给予了积极办理、答复。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使受理和答复工作更加标准化,可操作性更强。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本机关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委认真按照《怀柔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稳步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标准和程序,积极创新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固定的公开场所等平台,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认真梳理所辖业务,细化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确保公开质量,
有效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三)在推进信息开放的同时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参与,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北京市怀柔区国资委
二〇一九年三月
附表:
怀柔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怀柔区国资委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0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58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点舆情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