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民防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场所等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完善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区政府网站(http://www.bjhr.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怀柔区民防局政办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富乐小区北里25号民防局政办室;邮编:101400;电子邮箱:mfj@bjhr.gov.cn。
一、概述
2018年度,本机关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形成公开合力,构建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对于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并将纸质文件及时移送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同时,进一步完善局机关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链接,方便公众网上查阅。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机关开展了新形成信息的属性界定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将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将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移送至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方式发布。
“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系统建有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2018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0条,其中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共查阅场所
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可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三个场所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局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将联系方式在“怀柔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予以公布。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本机关2018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为0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8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为0件。
(二)行政诉讼
2018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为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着公开内容少且单一,公开频率小的问题。
2019年,区民防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机关内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业务科与政办室之间联系,达到业务科组织的活动与开展的工作,政办室能够及时知晓,保障日常活动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同时也可以让业务科清楚政办室的相关工作与活动;二是确保两科室信息员同一信息报送邮箱,便于公开员全面掌握信息情况,为全面公开,提供有力保障。
北京市怀柔区民防局
2019年3月
北京市怀柔区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5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