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信访办(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到2018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中下载。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怀柔区信访办(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区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提高社会矛盾调处能力紧密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与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分忧的职能作用紧密结合,与发展电子政务紧密结合,从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等方面下功夫,圆满完成了本年度任务。
一年来,我们及时健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调整充实了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制定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及时向公众免费发放信息公开宣传材料,及时告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强化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截止年底,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维护更新信息58条,撤销信息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领导介绍1条);业务动态类信息58条(部门动态58条)。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及时获取信息,本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并完善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为本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一致提供了前提保障;二是依托怀柔信息网,通过网络形式对本办信息及时公开,方便公众快捷获取本办信息;三是利用本办设立的信访信息受理点现场为公众传播本中心各类信息,为来访群众依法、高效、有序地进行信访活动提供了及时有用的信息;四是利用信息公开查阅点对外宣传本办的政府公开信息,为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本办信息的公众提供便利;五是加入了市信访办今日头条矩阵,更好的在网上、手机上进行信息传播;六是通过举办信访宣传月活动及“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向公众免费发放国务院《信访条例》、《北京市信访条例》等宣传品,将信访办各类信息及时告知公众,方便了公众对本办的信息获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18年,本办共接受信访群众关于政策、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程序等方面的问题5624件人次,各业务接待窗口工作人员都及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为群众依法依规信访提供了便捷服务。
五、其他情况
截止今年底,没有发生收费及减免行为,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总体上看,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受人员和技术方面限制,有些信息公开的不够及时。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机关信息公开专业化水平。二是扩大信息公开内容,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内容要求,梳理机关工作内容,细化信息公开范围,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怀柔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1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2 |
怀柔区信访办公室(社会矛盾调处中心)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