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怀柔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积极推进,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度工作总体情况
(一)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
根据北京市政府、怀柔区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有关文件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位于科学城综合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在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和行政服务中心三个场所可以进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截至2018年底,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场所建设系统全面
在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中,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机关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怀柔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单位和个人通过上网直接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下载依申请表格,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环保局每个月固定向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和行政综合服务大厅送达主动公开的信息,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明确咨询接待受理机构和人员,局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接待咨询、电话值守,保证渠道畅通,做到有问必答。
(三)月报年报等制度坚持落实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坚持每月第一个周五前报送月报,按时报送上传年报。同时主动报送本单位政府信息工作动态、简报,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会议和培训。
(四)信息公开案例研究和学习交流积极开展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探索和实践,我局主动开展信息公开案例研究工作,对全国环境信息公开案例进行深入研究。为保证政府信息服务质量,我局积极参与了市环保局办公室及区县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经验交流学习活动,交流兄弟区县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及日常工作经验。
二、要点落实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利用怀柔区环保局官方网站对行政处罚等环保领域进行信息公开,同时要求区国控、市控重点排污企业按季度对企业排污情况向公众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制度机制日趋完善
逐步完善信息清理、目录编制、专栏管理、纸质信息移送、电话咨询、年度报告、考核、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督查考核内容。
一是制定并逐步完善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以明确的规章制度确定信息公开机构的工作职责、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内容、发布程序、公开方式和发布时限等,制定纸质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范情况。
二是建立健全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机制情况。建立社情民意和舆情动态搜集机制和信息沟通和部门联动机制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情况。
(三)保密审查、目录和指南编制日益规范
一是保密审查工作各科室将本科室政府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办公室专门负责人员汇总审查后交主管局长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信息。2018年经审查确定的主动公开信息数量105条(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的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保密局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是根据信息的内容划分为五类,目录编制主要是将各科室汇总上来的政府信息,依据其公开属性,由局信息公开员将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怀柔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试行)》的格式编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四)典型经验做法
一是突出怀柔信息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地位。我局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定期在怀柔信息网站上对环保工作动态信息、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水质监测、双随机抽查结果、散乱污治理、市级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涉区任务完成情况等各类环保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推进了环保信息公开的透明化。
二是加强环境保护专栏阵地的信息公开作用。以怀柔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环境保护专栏为阵地,加强对环境重点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主动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是创新利用新媒体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阵地。在继续利用好公开栏、制度上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传统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创新打造“怀柔环保官方微信”,更加主动、及时地公开环境信息,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环保民生问题。
四是怀柔区环保局完成北京市环保局下达的双随机执法任务,在日常环境监管领域实行“双随机”制度,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执法过程中贯彻新大气法,集中开展汽修行业、印刷行业、餐饮行业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强化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拘留和环境污染犯罪刑事责任追究。
三、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信息内容不够丰富,需要加大对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提高公众参与度;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提高认识
进一步加强对全体人员公开内容的培训,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推进规范化建设
以环保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继续重点推进与环保工作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三)强化整改、落实,提升水平
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时效性工作,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0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8 |
北京市怀柔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