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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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好镇乡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雁栖镇政府紧紧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通知精神,认真扎实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逐步健全组织领导管理体系
镇政府领导重视组织建设,努力健全机构,做到职责分工明确,有方法有步骤措施得力,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条例》实施后,镇领导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其列入镇长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会上就如何开创性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详细地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措施等,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实。
按照会上“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我们认真开展工作,成立了镇级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明确了一名专职工作人员。确立了由镇长负责、党委副书记具体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承办,其他职能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同时制定了明确的岗位职责。在资金上镇财政全力保障,为信息公开办配备了最好的硬件设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利保障。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日趋完善
我们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率先做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工作。结合镇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雁栖镇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即:《信息清理工作办法》)、《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制度》(即:《保密审查办法》和《信息公开审批协调办法》)、《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雁栖镇人民政府依申请政府信息答复不予公开工作预案》、《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制度》、《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录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工作制度》、《雁栖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纸质形式管理办法》、《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等。以制度、规范为保障,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界定了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了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等等,为后续工作的高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提供了有利保障。
(三)业务培训点面结合扎实有效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镇政府在各科、站、室、所明确了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形成了以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为龙头,以各科、站、室、所为支撑的工作运作体系。我们还根据工作需要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我们还结合镇乡特色地组织了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我们还自编了适合本镇需要的培训教程和业务指手册,做到重点明确,通俗易懂,便于操作,深受工作人员欢迎。与此同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我们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对各相关科室采取点对点式业务指导和模块式运作,做到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共性的问题模块式解决,拿不准的问题及时向区里请教。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耐心指导下,加上我们科学的运作体系和坚实的组织领导保障和严格的制度规范保障,工作人员以扎实的业务功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以便民为原则,公开形式多种多样,服务逐步深化
日常工作中我们做到:目录和信息填报规范;目录和信息及时更新和公开;专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规范编制了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做到了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和目录;我们还按规定制定了年度报告并做到了每月及时向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移送信息。另外,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的便民措施: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们在镇综合服务大厅专门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并在大厅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设置了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提供了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我们档案室还提供相关的查询服务,此外我们还通过镇广播等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其中,综合服务大厅专门服务窗口和各类便民专栏设置及广播最受群众欢迎。便民服务工作方面:我们主要编制了服务指南、便民服务手册、政府信息公开检索目录及相关的宣传手册等。2018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有效推动了我镇的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促进了政府与公众的合作,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本镇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8年12月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83%;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1.40%;业务动态类信息251条,占总体的比例87.76%。截止到目前共受理咨询370人次,咨询内容涉及:低保政策、计生补贴、建房、企业注册、粮食直补、就业培训、征地补偿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镇政府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发生4例依申请诉求,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之后通过电话回访获满意评价。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度本机关没有发生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
2018年雁栖镇政府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也没有免除费用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存在不足:一是,部分科室重视程度不够,信息上报不够及时.二是,对于政务重点清单把握程度不够,对于一些每月必公开,每半年一公开,每年度一公开的政务清单没有准确的掌握,导致各个科室报送过程中存在遗漏,从而每月月报都存在该报未报的情况。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机关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吃透政务重点清单,并把它打印出来发给各个科室,并当面讲解,圈出他们各自该公开的内容,保证每月公开无遗漏。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三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8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86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4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3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4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271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条 | 0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6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000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 |
单位负责人:杨凤侠 审核人:杨凤侠 填报人:夏骞 | ||
填报日期:2019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