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36条规定,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实际,以及2018年度怀柔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http://www.bjhr.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怀柔区宝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1411;电子邮箱:bsz@bjhr.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政府党政办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怀柔区宝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各科室均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在“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上建立了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全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成立了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宝山镇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宝山镇政府从“民所需,民所求”出发,着眼于维护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不断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人大主席、武装部长(兼任政府职能工作)、四名副镇长、两名副调研员担任,成员由各科站室负责人、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负责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软硬件环境建设等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
(二)不断完善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镇公开办制定了《宝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宝山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制度》、《宝山镇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同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各项制度及规程的建立和完善使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健康、规范化轨道。
(三)大力组织开展培训
为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全年共举办培训班2次,接受培训120人。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怀柔信息网”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重点公开事项落实情况
一是按照《公开清单》进行公开。积极公开政府信息,突出扶贫、社会救助、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环保、教育、卫生、“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民生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科学细化公开目录和内容。
二是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明确镇、部门需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加以规范,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三是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清理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优化工作流程。各主管部门制订部门职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经审核批准的行政职权目录,公开行政职权流程图,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
(二)主要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
“怀柔信息网”门户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信息公开咨询处
通过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宝山镇政府办公室)公开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由镇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公共查阅场所
在镇政府办公室设立1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全镇全年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申请。
(二)答复情况
全年没有接到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全年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申请,不涉及收费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全年没有接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
(二)行政诉讼
全年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一些动态类、新闻类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认为时效短,不值得公开。
二是专职工作人员较少,并缺乏相关专业培训。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义务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继续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查阅服务作用。
怀柔区宝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
附表
怀柔区宝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怀柔区宝山镇人民政府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2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3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00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0 |
单位负责人:闫书记 审核人:陈超 填报人:陈超 | ||
填报日期:2019-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