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本报告包括概述、落实《怀柔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怀柔信息网”(www.bjhr.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综合办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兴怀大街21号;邮编:101400)。
一、概述
2018年,泉河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本年度,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相关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机关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有信息公开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21名,截至目前,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制度建设
街道各科室、各部门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
(三)渠道场所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怀柔信息网的相关链接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到相关政府信息;二是公共查阅场所,包括区档案馆、区图书馆,街道信息公开办公室。
(四)教育培训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举办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接受培训人员数116人次。
二、落实《怀柔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街道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内容,把机构信息、预决算、城乡规划、用地管理、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救助、防灾减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都已公开。
(二)推进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目录,严格保密审查机制和源头管理机制,做到先审查后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全面提升,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泉河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由工委副书记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截止到2018年底,街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02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业务动态)数为156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3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为5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街道及时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示栏等网络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坚持利用传统政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并通过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保障性住房等惠民便民资料,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泉河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2018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街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泉河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全面开展,在做好常规动作的同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居民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9年街道将继续按照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从政治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抓实、抓好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培训,掌握技能。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文件,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熟悉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界定、依申请公开的处理等业务技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完善措施,提升水平。在重点领域上要不断深化、创新和突破,以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为重点,以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和公开形式,方便群众直观、实用查询和了解情况,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通过多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公众的交流和互动,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消除误解或矛盾,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5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4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4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