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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17 16:02    来源:怀柔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7年6月,文促中心纳入到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为此,我中心特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负责公开信息、网上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具体工作。根据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修改制定了《文促中心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保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等制度。2019年5月《条例》修改后,我中心开展了《条例》解读培训会,并将学《条例》纳入到职工必学内容之一。

  文促中心自《条例》实施之日起,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包括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申请获取相关的政府信息。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文促中心设立了1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2019年度,我中心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答复情况0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件,在首都之窗怀柔区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14条。

  公众通过"怀柔信息网"可查阅区文促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9.40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文促中心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仍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一是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有时更新慢;二是具体负责信息公开人员工作任务繁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三是学习和培训有待加强,中心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在今后工作中,我中心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加强工作组织协调;三是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在怀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