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总体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总体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做好镇乡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雁栖镇政府紧紧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通知精神,认真扎实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本镇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9年12月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34%;法规文件类信息1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48%;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3.64%;行政职责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2.43%;业务动态类信息188条,占总体的比例76.11%。截止到目前共受理咨询320人次,咨询内容涉及:低保政策、计生补贴、建房、企业注册、粮食直补、就业培训、征地补偿等方面。
(一)逐步健全组织领导管理体系
镇政府领导重视组织建设,努力健全机构,做到职责分工明确,有方法有步骤措施得力,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条例》实施后,镇领导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其列入镇长办公会重要议事日程,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会上就如何开创性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详细地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措施等,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实。
按照会上“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我们认真开展工作,成立了镇级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明确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确立了由镇长负责、党委副书记具体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承办,其他职能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同时制定了明确的岗位职责。在资金上镇财政全力保障,为信息公开办配备了最好的硬件设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利保障。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日趋完善
我们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率先做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工作。结合镇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雁栖镇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即:《信息清理工作办法》)、《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制度》(即:《保密审查办法》和《信息公开审批协调办法》)、《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雁栖镇人民政府依申请政府信息答复不予公开工作预案》、《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制度》、《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录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工作制度》、《雁栖镇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纸质形式管理办法》、《雁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等。以制度、规范为保障,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界定了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了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等等,为后续工作的高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提供了有利保障。
(三)业务培训点面结合扎实有效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镇政府在各科、站、室、所明确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形成了以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为龙头,以各科、站、室、所为支撑的工作运作体系。我们还根据工作需要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我们还结合镇乡特色地组织了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我们还自编了适合本镇需要的培训教程和业务指手册,做到重点明确,通俗易懂,便于操作,深受工作人员欢迎。与此同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我们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对各相关科室采取点对点式业务指导和模块式运作,做到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共性的问题模块式解决,拿不准的问题及时向区里请教。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耐心指导下,加上我们科学的运作体系和坚实的组织领导保障和严格的制度规范保障,工作人员以扎实的业务功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以便民为原则,公开形式多种多样,服务逐步深化
日常工作中我们做到:目录和信息填报规范;目录和信息及时更新和公开;专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规范编制了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做到了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和目录;我们还按规定制定了年度报告并做到了每月及时向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移送信息。另外,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的便民措施: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们在镇综合服务大厅专门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并在大厅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设置了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提供了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我们档案室还提供相关的查询服务,此外我们还通过镇广播等公开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这其中,综合服务大厅专门服务窗口和各类便民专栏设置及广播最受群众欢迎。便民服务工作方面:我们主要编制了服务指南、便民服务手册、政府信息公开检索目录及相关的宣传手册等。2019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有效推动了我镇的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促进了政府与公众的合作,推动了社会经济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0 | 0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镇政府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发生1例依申请诉求,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之后通过电话回访获满意评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存在不足:一是与涉及信息主动公开的科室沟通较少,获取和上报信息不够及时准确;二是对于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分析理解的不够透彻,对于公开时限没有把握精准,致使个别该按时报送的信息未能按时报送。
改进措施:首先与涉及信息主动公开的科室要经常进行沟通和指导,要让职能科室重视主动公开,并且时常提醒科室及时报送信息;其次是公开员个人认真、仔细研究公开工作,同时指导职能科室能够读懂主动公开全清单,并重视公开时限,做到按时报送信息。
六、其它需报告事项
我镇在怀柔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