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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09:20    来源: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及审批流程,进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对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工作责任人。政办室负责定期对各科(室)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认真接受人民群众、政务公开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动公开稳步推进。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及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进行逐项公开和实时更新。2021年我委在怀柔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信用怀柔专栏公示行政许可571件、怀柔快讯专栏发布采用信息82篇。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21年我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3件。

  积极参加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全年参加有关政府公开工作类培训会议2次,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年度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

  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搭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结合《北京市怀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牵头完成《“十四五”时期怀柔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计划》(报审稿),并于11月18日,针对区城市管理委关于审议《“十四五”时期怀柔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计划》的请示此项议题,举办城市管理常务会议题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居民代表及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让群众了解工作情况,提升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和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城市管理领域的民生实事、公共服务等信息公开需更加全面;二是对于信息公开条例的运用还不够融会贯通,对于法律的理解深度有待加强。

  2022年,我委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将不断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各科室及单位领导干部公开意识和能力,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相关案例的实践操作,增强业务处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